日前,哈尔滨市南岗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巡视时,发现了一条偷排废水的暗管,沿着暗管的痕迹,执法人员最终端掉了一家塑料加工的黑加工厂。
18日上午,南岗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何家沟流域排查期间,意外发现了一个暗管。 暗管里排除的水异味比较小,但含有白色和黑色的不明物质。
执法人员王慧林告诉记者,当天发现这个情况后,他和同事立即顺着暗管寻找。在 2 公里外的王岗镇房身村里,王慧林和同事找到了一个看起来破旧不堪的类似仓库的院子。
进入院子后走了 300 多米,执法人员找到了暗管的源头。但此时,紧闭的产房里并没有人工作。
19日20时许,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这个地点,发现这是一处没有任何手续的塑料加工厂,室内摆满了塑料布、塑料瓶子等各种废旧的塑料制品,工人们正在清洗废塑料,并将其打碎,制成塑料颗粒。而生产中产生的废水,未按相关规定进行环保处理,直接通过暗管排走。
执法人员对该黑加工点的工作人员讲清当前政策后,当场拆除生产设备、供电设备,并切断链条、传送皮带,并将原料堆清场,致使该企业彻底失去生产能力,并要求其必须全部拆除、彻底关闭。
21日,执法人员再次赶到现场,监督这个黑塑料加工厂工作人员将所有生产设备拆除,彻底关闭加工厂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第三十九条, 利用渗井、渗坑、裂隙、溶洞,私设暗管,篡改、伪造监测数据,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。
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、停产整治,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,责令停业、关闭。